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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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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9-13112 生成日期 2019-12-20 公开日期 2019-12-2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统计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2019年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7%

  2019年1-11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38.27亿元,同比增长8.7%。

  

  从限上批零业的商品分类零售情况来看,在有零售的22大类商品中,处于正增长的有15类,其中其他类、通讯器材类、书报杂志类、棉麻类、烟酒类表现亮眼。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来源:无锡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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