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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9-12120 | 生成日期 | 2019-11-15 | 公开日期 | 2019-11-15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公告(前村地块、夹城里地块) |
经审核,下列家庭初步符合无锡市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对申请家庭的资格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2758689、81823575。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经本局核准取得保障资格。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5日
前村地块、夹城里地块2019.11.15-2019.11.21公示.xls
备注:
1、2019年8月20日起,无锡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374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其中,符合享受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
2、2019年8月20日起,无锡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799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7100元执行。
3、2019年8月20日起,无锡市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调整为: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799元(含)以下的无房家庭。
来源:无锡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