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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卫生健康 法规许可、综合监督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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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9-11759 生成日期 2019-10-29 公开日期 2019-11-01
文件编号 锡卫监督〔2019〕22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开展2019年度全市卫生健康 法规许可、综合监督工作专项督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员队伍管理,提升我市卫生健康法规许可以及综合监督工作效能,市卫生健康委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法规许可、综合监督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

  二、督查内容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 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及法治队伍建设情况;

  2. “七五”普法工作情况;

  3. 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及法制审核情况;

  4. 法律顾问制度及工作开展情况;

  5.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行政许可工作

  1. 行政许可窗口“三集中三到位”情况;

  2. 公共场所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执行情况;

  3.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情况;

  4. 许可案卷归档情况(许可档案室情况、随机抽取2-3份2015—2017年医疗机构许可档案);

  5. 许可公示情况(公示事项、公示达标情况)。

  (三)监督执法工作

  1. 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2. 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3.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实施情况;

  4. 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

  5. 医疗机构执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三、督查人员安排

  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综合监督处,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

  四、具体要求

  1. 各地要认真对本辖区2019年度法规许可、综合监督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形成自查报告,确保本次督查工作顺利开展。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督查以现场核查为主,不听取工作汇报,自查报告形成书面材料交督查组。各地应提供备查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目录由督查组随机抽查进行督查。

  2. 在备查许可案卷中,宜兴市、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随机抽取放射诊疗许可案卷2份、江阴市及新吴区随机抽取涉水产品许可案卷2份,各地推荐医疗机构“两证合一”许可案卷2份,作为2019年度市级行政许可案卷评比参评案卷。各地推荐5份行政处罚案卷作为2019年度市级行政处罚案卷评比参评案卷,其中:公共场所类1份、医疗服务类(含传染病)2份、其他专业2份。参评案卷由督查组一并带回。届时,在督查组初评的基础上,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出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一、二、三等奖若干。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按照《江苏省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江苏省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标准》和《无锡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执行。

  3. 市卫生健康委将对本次督查情况及案卷评比情况分别进行通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不足,不断规范我市卫生健康法规许可、综合监督工作,切实提高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监督执法能力。

  联系人:邹志慧、徐佳,联系电话:81823230、81825755。

  附件:

  1.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法规许可、综合监督工作专项督查安排表

  2.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表

  3.2019年全市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督查表

  4.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督查表

  附件.docx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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