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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19-11529 | 生成日期 | 2019-10-24 | 公开日期 | 2019-10-24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2019年无锡市区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分数线划定 |
根据《无锡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考核办法》(锡人社发【2012】139号),经市退役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营职干部考试考核总成绩81分(含)以上的,可以到各级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安置,也可以到各级事业或企业单位安置;考试考核总成绩81分(不含)以下的,到各级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安置,也可以到企业单位安置。
连排职干部考试考核总成绩分75.5分(含)以上的,可以到各级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安置,也可以到各级事业或企业单位安置;考试考核总成绩75.5分(不含)以下的,到各级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安置,也可以到企业单位安置。
现公示如下:
无锡市退役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来源: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