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半导体设备815项)

发布时间:2019-10-17 00: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半导体设备815项)
项目编号WXCQZ19047
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19/10/17挂牌终止日期:2019/10/30
转让方
名称
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标的物
概况
1、本次转让标的为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部分闲置设备,共计815项,主要包括半导体专用贴片机、胶印机、背面减薄机、切割机、测试机及专用配套装置等(详见附件1《资产清单》)。 2、该批设备购置于2010年至2016年间,其中部分设备为二手进口设备,实际制造日期在2005年至2016年间,后因半导体产品升级、更新换代及设备存在故障、缺件等原因,已全部停用并闲置,设备处于规格型号淘汰或报废状态。 3、上述设备采用无包装、薄膜缠绕包装等形式分别存放于无锡市新区出口加工区K5、K6地块的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厂区仓库或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租赁的厂区外仓库中。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特别事项
说明
1、本次转让资产整体打包转让,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的受让申请。 2、标的评估价值不含增值税,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转让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转让参考价格440.750000 万元
受让方
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本次资产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账号:3020000010120100000336)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32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转让方。 5、受让方应接受并严格执行转让方制定的《搬运规则》(详见附件2),相关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备查文件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锡国资权[2019]38号;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锡国资评备字(2019)10号; 3、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7044号《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由产交所联系安排看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10-82833660
传真0510-85198733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