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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惠山区2019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1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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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9-10281 生成日期 2019-08-22 公开日期 2019-08-23
文件编号 锡自然资规建〔2019〕33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808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6.8029公顷;征收土地19.8080公顷。

惠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惠山区2019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513号),你区上报的惠山区2019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长安街道堰新社区农用地0.3925公顷(其中耕地0.2907公顷),钱桥街道藕乐苑社区农用地0.8638公顷(其中耕地0.8620公顷),前洲街道谢村社区农用地0.2506公顷(其中耕地0.2401公顷)、新印桥社区农用地0.5260公顷(其中耕地0.2165公顷)、杨家圩村农用地4.7700公顷(其中耕地3.6319公顷),合计农用地6.8029公顷(其中耕地5.24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长安街道堰新社区集体土地0.3925公顷(农用地),钱桥街道藕乐苑社区集体土地6.0341公顷(其中农用地0.8638公顷、建设用地5.1703公顷),洛社镇花苑村集体土地0.7268公顷(建设用地)、雅西社区集体土地0.4461公顷(建设用地),前洲街道邓巷社区集体土地1.4774公顷(建设用地)、前洲社区集体土地2.0344公顷(建设用地)、谢村社区集体土地0.3804公顷(其中农用地0.2506公顷、建设用地0.1298公顷)、新印桥社区集体土地0.5848公顷(其中农用地0.5260公顷、建设用地0.0588公顷)、杨家圩村集体土地7.7315公顷(其中农用地4.7700公顷、建设用地2.3930公顷、未利用地0.5685公顷),合计集体土地19.8080公顷(其中农用地6.8029公顷、建设用地12.4366公顷、未利用地0.5685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808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6.8029公顷;征收土地19.8080公顷。

  三、请你区严格按照《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

  四、请你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报我局备案。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2日

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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