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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鹏程广告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皇亭广场1127号房地产)

发布时间:2019-08-22 00:00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无锡市鹏程广告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皇亭广场1127号房地产)
项目编号WXCQZ19043
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19/8/22挂牌终止日期:2019/9/19
转让方
名称
无锡市鹏程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物
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无锡市鹏程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皇亭广场1127号房地产,房屋用途为商业。 权证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权证:锡国用(2006)第01004387号 土地使用权人:无锡市鹏程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座落:皇亭广场1127 地号:1-001-013-056 地类(用途):商业用地 使用权类型:出让 终止日期:2045年7月3日 使用权面积:46.4㎡ 房屋产权证:锡房权证崇安字第10066897号 房屋所有权人:无锡市鹏程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坐落:皇亭广场1127 丘(地)号:784511028604 房号:1127 结构:钢筋混凝土 房屋总层数:5 所在层数:1 建筑面积:89.56㎡ 设计用途:非住宅 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特别事项
说明
1、转让标的现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 2、本次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 3、“无锡市鹏程广告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皇亭广场1127号房地产)”与“无锡市银苑企业代理服务公司部分资产(皇亭广场1128号房地产)”构成打包项目,受让方必须同时受让上述两个项目。
转让参考价格552.500000 万元
受让方
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账号:3020000010120100000336)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转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备查文件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江苏金宁达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金宁达(2019)(房估)字第WXF010907号《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1、本项目为第三次挂牌,转让参考价格比第二次挂牌降低80.182万元。 2、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3、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4、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联系人栾小姐
联系电话0510-82833660
传真0510-85198733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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