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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江阴分公司的请示》(澄金监请〔2019〕3号)收悉,根据《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工作意见(暂行)》(苏金融办发〔2013〕10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金监发〔2019〕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江阴市设立分支机构,地点设在江阴市长江路777号江阴恒天东方广场1号1901~1903,1916。
二、你局要按照《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苏金融办发〔2010〕4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对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江阴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重大风险、重大违规情况及时上报。
三、营业期间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特此批复。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7日
来源: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