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18/2019-05869 | 生成日期 | 2019-07-17 | 公开日期 | 2019-07-17 |
文件编号 | 锡民联发〔2019〕13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机构:无锡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2019-07-17 | 公开日期:2019-07-17 | 文件编号:锡民联发〔2019〕13号 | 效力状况: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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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民政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7日
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8〕80号)的部署,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8〕2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无锡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141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态势,不断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拟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及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一、改造目标
通过对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适老化改造,明显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较好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2019年,无锡市区完成适老化改造受益家庭500户;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无锡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141号)等文件,予以深入推进。江阴市和宜兴市结合本地实际推进适老化改造项目。
二、实施对象
申请适老化改造的困难老年人家庭户籍应在市区且户籍地址与现有固定住房地址一致,所改造的房屋,老年人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居住权,且近期没有纳入动迁规划,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家庭成员有失能失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的低保家庭及低保标准以上、2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2.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家庭;3.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家庭;4. 80周岁(含)以上的纯老年人低保及低收入家庭;5.经认定有改造需求的其他困难老年人家庭。已享受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家庭不得重复申请。
三、改造原则
(一)坚持自愿申请,困难优先
适老化改造尊重老年人家庭意愿,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请,结合家庭困难和急需程度兼顾施工时效等情况确定名额和改造顺序。申请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改造期间如需临时搬出过渡的,由其自行解决。
(二)坚持需求导向,标准适当
按照老年人家庭住宅状况和安全、实用的原则进行适老化改造。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家庭适老化改造根据实际改造投入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8000元/户的政府补贴。
(三)坚持有效评估,合理设计
根据老年人家庭的住宅环境、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改造需求评估,做到一户一案,在助行、助力、助浴、防滑等方面设计出切实可行、符合实际需要的改造方案。
(四)坚持公开规范,务求实效
在适老化改造申请、评估审核、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改造质量,确保改造项目方便实用,按时高效完成。
四、改造内容
1.地面:对出入口、通道等进行无障碍改造;对地面进行防滑处理(如防滑砖、防滑贴、防滑地胶、防滑垫等);
2.入室:安装扶手,加装换鞋凳;
3.卫生间:加装起身扶手、洗浴扶手、安全浴凳或助浴椅;进行台盆进深空间和低位改造;蹲坑改装为马桶;卫生间破损墙面处理等;
4.其他居室:更换室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线,并配置安全插座、烟感报警器、煤气报警器、起夜灯、床边助力扶手等。
五、实施方法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区民政局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1.改造申请
适老化改造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本人或委托亲属、居(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亲属)填写《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老年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籍信息;(2)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等);(3)低保低收入证明、残疾人证、计生困难家庭证明等其它有关证明。
2.评估审核
社区(村)对申请材料按照对象条件评估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街道(镇)审核,再报区民政局审批。
3.方案设计
区民政局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和设计,提出改造方案,填写《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详见附件2)。改造方案经老年人和家庭成员确认签字,由街道(镇)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4.项目招标
各区按照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改造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需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
5.改造实施
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机构应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竣工图、安装成功说明、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并填写《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详见附件3),将上述资料报送街道(镇),再由街道(镇)审核汇总后报区民政局。
6.验收评估
区民政局收到街道(镇)报送的验收材料后,组织力量(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实地验收评估,《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经验收人员或机构确认后报区民政局审核。
各区适老化改造项目必须于当年度11月底前完成,并将改造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市民政局(详见附件4、附件5)。12月,市民政局按5%的比例对改造项目进行抽查。
六、资金保障
无锡市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由各区从中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省、市级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及区级政府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扶持资金中列支,各区要根据年度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目标任务及工作安排,统筹考虑,制定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
市政府已将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列入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并于年初下达目标任务至各市(县)区政府。各市(县)区民政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作为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加大工作指导,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任务明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立足基本,探索创新
各市(县)区要将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工程纳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以特殊困难人群为重点,根据本地具体情况逐步扩大改造范围,适当拓展改造内容,积极探索政策创新,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深入发展。
(三)认真组织,确保质量
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合理确定改造对象、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推进落实措施、管理办法和详细计划。适老化改造施工要保质保量,以有效缓解老年人因身体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预防因环境障碍和安全隐患导致的风险。
(四)标准适当,严格验收
各市(县)区要根据老人实际需要,以方便老人生活为出发点,以保基本和较舒适为原则,合理确定改造标准。改造结束后及时组织力量或聘请第三方机构严格评估验收,认真做好台账资料,将申请材料、评估验收资料和改造前后图片及文档等有关资料按档案保管要求及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