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3 09:10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就其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二期
2.原项目编号:XCGZX2019-0146
3.原公告日期:2019年6月20日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
二、更正(变更)信息
更正(变更)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4页项目技术要求中“(4)尾气遥感必须符合《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HJ845-2017)、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标准(JB/T 11996-2014)以及国家《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联网规范》,此项不符合则投标无效。”更正为“(4)尾气遥感必须符合《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HJ845-2017)、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标准(JB/T 11996-2014)以及国家《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联网规范》。”
2、原招标文件第14页项目技术要求中“(9)投标报价需详细注明投标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除按上表中固定式系统硬件、固定式系统软件等大项分类报价外,其中UPS电源(含蓄电池)、便携式数据处理计算机、打印机、终端执法设备、正版简体中文windows系统、杀毒软件、LED屏等必须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删除不做要求。
3、原招标文件第15页项目技术要求中“1.7 1)为了得到更大幅度的光谱信号,提高数据检出率,提供机动车尾气遥测的多光程结构的国家级权威机构认可的技术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删除不做要求。
4、原招标文件第15页项目技术要求中“2.1所有软件界面为简体中文,仪器所有软件与windows系统兼容,提供有关汽车尾气在线监测控制分析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以便以后系统升级扩展。”更正为“所有软件界面为简体中文,仪器所有软件与windows系统兼容,以便以后系统升级扩展。”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变更)日期:2019年7月3日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0510-81827737
2. 采购人: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观山路199号
联系人:王海明
电话:0510-81827117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3日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