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

关于开展2019年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8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太湖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7〕40号)、《市政府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39号)和《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锡人社发〔2017〕292号)文件精神,大力倡导工匠精神,积极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和能工巧匠在技术创新、传授技艺、技术交流、技术会诊、技能攻关和实现绝技绝活代继传承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 “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的评定工作。现就推荐、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审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及作用

  1.传技:以技能大师为项目(工种)带头人,传绝技、带高徒,为企业、院校及社会培养技能骨干。

  2.攻关: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立足岗位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实施技术改造,解决生产环节技术难题,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3.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承担政府部门、企(行)业及职业院校组织的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能研修等任务,每年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成果。

  4.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承担和参与行业性、区域性技术技能培训、交流、协作和推广活动,并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二)认定范围和认定数量

  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选择我市各类产业、企业和职业中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作为主要骨干,依托所在企业、行业、研发中心、在锡高校、大中专(技、职)院校、历史经典产业传统工艺传承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载体领办、创办,并有固定场所和设备,鼓励企业与各类院校合作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通过技能大师研修、名师带徒等方式,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历史经典传统技艺技能的传承活动。技能大师工作室一般设在企业班组、工段、实训(研发)中心以及传统工艺作坊等场所。

  “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在各市(县)、区,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直属单位、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推荐、个人自荐申报的基础上,评审确定10人左右。

  推荐数量见附表4。

  (三)申报条件

  我市技能人才比较密集的行业、企业、院校中已经建立并正常运行满两年、运行机制完善、有足够面积的工作室场地和必要的设备设施,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其领办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在其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在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

  2.在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

  3.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使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4.在授艺带徒方面,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5.在历史经典传统技艺技能传承方面,积极挖掘传统工艺,大力进行技艺传承、宣传等,或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实效。

  技能技艺在同行中领先,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特殊津贴”、 “省技术能手”、“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优先参评。

  对于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行业认可、社会贡献大、但现行职业资格目录难以界定的特殊技能技艺人才,经审核确认的,可以实行“一事一议”,并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合作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

  原则上同一单位相同专业(工种)只设立一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的评审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在我市各类企业(含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绝招绝技,本企业高度认可,能够带领团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2.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或创造过先进操作(或种植、养殖)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

  3.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4.具有宽广胸襟,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或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5.对于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行业认可、社会贡献大、但现行职业资格目录难以界定的特殊技能技艺人才,经审核确认的,可以实行“一事一议”,并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原则上同一企业相同专业(工种)只设立一个企业首席技师。

  (二)推荐申报名额

  “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每年在各市(县)、区,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直属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申报的基础上,评审确定10人左右。(推荐数量见附表4)

  三、申报及评定程序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止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

  1.申报人员填写《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提交申办报告。

  2.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无锡市+领办人名字+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申报市级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企业与院校联合办的,还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书和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4)本行业或本单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以来的业绩证明、领办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出版物、业绩证明,工作室状况图片资料等。

  (三)企业首席技师

  “无锡市首席技师”评选工作坚持注重技能、业内认可、突出实绩贡献的导向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企业技师个人报名、经所在单位公示后,由所在单位填写《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表》(附件3),并出具推荐意见,与申报材料一起报归口单位或行业协会。相关申报材料包括:

  1.候选人综合材料。需提供2000字以内的候选人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和事迹简介,加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驻锡单位印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表》,一式三份。

  3.证明材料。审核后加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驻锡单位公章;候选人选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四)归口初审

  1.各市(县)、区人社局、市级行业协会和驻锡单位作为归口单位,组织审核推荐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候选人,并签署意见,审核后汇总后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wxzy3721@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个人自荐。各地中介组织自由职业自荐人选,向当地所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荐,其自荐材料由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审核。企业首席技师不接受个人自荐。

  (五)评委会审核

  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建立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附件2)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入选人员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授予“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铭牌。

  四、支持措施

  (一)对经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5万元启动经费(含领办人1万元),其中1万元作为个人奖励,直接划拨到该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个人银行卡账户;对年度考核成效显著的大师工作室,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完善,论文、著作的出版,开展培训和技术革新,承担政府部门组织的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能研修等任务。对获得“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荣誉称号的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江阴、宜兴两市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根据当地政府有关文件享受政府补贴。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所在单位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的推荐、评审,是我市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的重要举措,作为考核各地、各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评选表彰范围。

  (四)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在“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人选中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的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积极培养、使用企业首席技师,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增强效能,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新技术、新工艺、创造创新、绝技绝活、新标准研发推广、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交流提高的重要平台,企业首席技师真正成为企业的技能核心人物。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补助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上,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加速传承和推广。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消相关荣誉称号,追回政府补助资金,同时今后不得参加此项评选。对相关责任人员,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选拔推荐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及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赵勇, 联系电话(传真):81822588,传真:81822591。

  附件:点此下载全部

   1.《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 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基本标准

  3.《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表》

  4.《推荐名额分配表》

  5. 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表

  6. 无锡市企业首席技师申报情况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