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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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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预告
时间 5月14日 地点 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单位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出席单位 无锡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无锡日报、无锡电视台都市资讯频道、现代快报、江南晚报、梁溪之声电台、交通广播、经济广播、中国江苏网
新闻发言人 奚河、罗清吉 出席领导 金路
摘要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5月14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19年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金路、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奚河处长、市生态环境局太湖水污染防治处罗清吉处长、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杜元新副站长参加此次会议,并向大家介绍了我市生态环境局系统机构改革及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和2019年太湖安全度夏工作情况,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无锡市生态环境系统改革情况

  (一)指导性文件系统出台

  2018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无锡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后,我市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2019年3月26日,市委编委印发了《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设置方案》。2019年3月31日,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内设机构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市局内设机构共15个,行政编制62个。局机关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处(研究室)、生态环境监督处、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法规标准处、财务审计与科技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水生态环境处、太湖水污染防治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处。

  (三)改革工作和业务工作有序推进

  2019年1月15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组建,2019年4月3日,各派出机构挂牌组建。市生态环境局新组建以来,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全系统一方面调职能、调机构、调人员,一方面狠抓污染减排、严格执法、综合协调,真正做到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协调共进。全市生态环境工作一季度总体开局良好。省厅对2018年度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中,因我局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排在首位;2018年度全省太湖治理目标责任状考核综合得分全省第一;1月至4月,我市的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再次“双达标”。

  二、下阶段垂改工作计划

  一是要做好各派出机构“三定”工作。各派出机构“三定”将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主业明确和细化职责,整合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二是要稳妥做好人员划转。主动与属地组织部、人社局做好沟通对接,明确工作流程,解决人员划转、转岗、安置等问题,确保队伍稳定。三是要妥善处理资产债务。要积极开展资产清查,做好财务清理和清产核资,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无锡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机构改革和垂管改革,变的只是机构名称、岗位职责、隶属关系,作为生态环境人的初心使命不会变、责任担当不会变、为民情怀不会变,将继续为无锡领跑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高“颜值”的生态环境,让绿色成为无锡高质量发展的最美底色。

  二  2019年我市太湖安全度夏工作情况

  (一)太湖水情藻情

  2019年1至4月,全太湖水质总体符合Ⅳ类水平,定类指标总磷浓度为0.062毫克/升,同比下降38.0%;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4毫克/升,同比下降17.6%,符合Ⅰ类标准;氨氮浓度为0.15毫克/升,同比下降40.0%,符合Ⅰ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3.6毫克/升,同比持平,符合Ⅱ类标准;总氮作为单独评价指标,浓度为1.95毫克/升,同比下降5.3%,符合Ⅴ类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56.0,同比下降0.1,水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太湖无锡水域。2019年1至4月,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总体符合Ⅳ类水平,定类指标总磷浓度为0.058毫克/升,同比下降36.3%;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6毫克/升,同比下降5.9%,符合Ⅲ类标准;氨氮浓度为0.13毫克/升,同比下降48.0%,符合Ⅰ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3.7毫克/升,同比持平,符合Ⅱ类标准;总氮作为单独评价指标,浓度为2.03毫克/升,同比上升0.5%,劣于Ⅴ类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52.9,同比下降3.2,水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从浮标自动监测情况来看,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太湖水域藻类密度均值为472万个/升,较去年同期下降23.7%,无锡水域藻类密度均值为393万个/升,较去年同期下降27.8%。目前,太湖蓝藻生长所需营养盐仍十分充足,气象条件成为蓝藻生长和集聚的决定性因素。后期,随着气象水文等因素的变化,太湖蓝藻的数量及水华的发生情况仍有不确定性。

  (二)安全度夏工作情况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太湖安全度夏工作。4月29日,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会议在无锡召开,吴政隆省长强调,太湖“藻型生境”尚未根本改变,要树牢底线思维,决不能有丝毫松懈,严密监测藻情、草情、水情、汛情,统筹抓好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确保太湖安全度夏。4月15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小敏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4月4日,市政府召开2019年全市太湖安全度夏暨蓝藻水草打捞处置工作会议,下发治太目标责任书和蓝藻打捞目标责任书,全面部署太湖安全度夏工作。5月8日市委常委会和4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学习贯彻了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对太湖安全度夏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

  一是提前谋划准备。我局于3月初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太湖安全度夏准备工作通知》,要求各相关地区和部门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各项措施,做好打捞队伍组建、各类蓝藻打捞、输送、处理等设施检修维护、应急调峰堆场清库、安全供水系统调试、应急物资储备等准备工作。4月初,市生态环境、水利、市政等部门对蓝藻打捞点、藻水分离站、自来水厂以及相关地区的安全度夏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部署到位。

  二是构建打捞处置体系。各地、各单位打捞队伍组建、打捞设备维护等工作已全部完成。今年全市共设立83个固定打捞点,各类型藻水分离站15座、移动藻水分离车5辆,总处理能力可达到4.4万吨藻水/日。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藻泥干化焚烧新模式,惠山藻泥干化焚烧工程已开工建设,为太湖安全度夏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开展蓝藻和水草打捞。随着气温逐步升高,光照条件日趋充足,水草生长迅速,沿湖各地已于3月中旬陆续启动了沿岸水草打捞工作,湖区水草打捞工作也于3月下旬启动。截止5月12日,已打捞水草21610吨、蓝藻35647吨。

  四是启动监测预警。4月1日我局下发通知,正式启动今年的太湖安全度夏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生态环境、水利、市政、气象等部门全面启动了监测预警工作,对重点饮用水源地、太湖湖体、调水通道、主要入湖河道的水情、水质和藻情等进行监测,并共享相关信息和数据;从监测情况看,目前太湖水情、藻情总体正常。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无锡市太湖安全度夏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太湖应急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太湖安全度夏。

  一是坚决确保供水安全。重点加强水源地及其外围和自来水的水质监测监控,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做到提前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沟通,及时处置;不断优化制水供水应急方案,充分发挥预处理、深度处理和“安全供水高速通道”作用,强化制水过程控制和管理。

  二是加强蓝藻打捞处置。将饮用水源地、蓝藻易积地、湖泛易发区、风景名胜区、交通干线附近水域等作为打捞重点,按照蓝藻打捞与处置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进一步加强蓝藻机动打捞能力建设,做到“见蓝藻、有人捞”,杜绝因蓝藻打捞不力而造成大量堆积,杜绝因蓝藻死亡发白发臭现象出现。统筹藻水分离站点布局规划,改进工艺,扩大蓝藻处置能力,特别是要扩充和完善宜兴西部沿岸区的藻水分离处置能力,加快推进环湖区域藻水分离和藻泥处置设施建设,提高蓝藻打捞处置效率和藻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全面建成并投运蓝藻藻泥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要统筹布局、完善设施、合理调度、及时处理,充分发挥现有蓝藻调峰堆场的调峰作用,加强调峰堆场的运行管理,确保高峰期蓝藻及时打捞、适时调峰、足额处置。

  三是做好突发应急处置。进一步强化湖泛防范,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认真做好重点湖区的湖泛巡查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出现小范围水质异常或湖泛,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是科学开展监测预警。严格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开展水文水质监测、藻类巡测和湖泛巡查,严密监控饮用水源地水质,跟踪监测和预报天气变化及蓝藻水华的发生。加强水情藻情分析,科学准确提供技术支撑,有力指导应急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今年全市安排实施治太项目10大类299项,计划投资35.17亿元,其中119项重点工程纳入省政府年度治太目标任务书。4月4日市政府已将这些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各地区各部门,目前正在抓落实。

  六是持续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加强全市161条河道和41条黑臭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年内所有河道整治工程全部开工,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加快推进“畅流活水工程”,科学实施引水活流。

  七是强化舆论引导管控。完善蓝藻舆情引导管控机制和应急预案,加强蓝藻相关舆情的监控分析,及时妥善处置负面不实媒体信息;积极主动地向公众和新闻媒体通报工作情况,涉及太湖安全度夏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新闻报道,事先要互通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太湖安全度夏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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