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16:02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7〕32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169号)精神,为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加快创新型城市和“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制定以下具体政策措施。

  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

  (一)大力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各地区和各单位要不断加大科技和知识产权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量质并举。实施市级专利经费综合奖补办法,发挥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工作政策的激励作用,按照市区联动原则,对各地区完成专利申请、专利授权、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PCT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侵权纠纷调处和企业知识产权“清零计划”等专利目标任务的,市财政给予专利经费综合奖补,并以专项经费转移支付下达到各地区。(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全力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支持企业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和省专利奖;对获得无锡市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3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省名牌和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三)着力支持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支持企业进行海外专利布局、商标国际注册、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知识产权国际化战略,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支持企业境外注册商标,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活动,主导起草国际标准的或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

  (四)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企业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创造能力、提升运用效率、加强文化建设,对列入该计划项目的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贯标”全覆盖,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

  (五)加快壮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根据全市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鼓励和支持对重点新兴产业实施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专利布局;鼓励和支持在重点行业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或协会,引导联盟或协会成员间构建专利池,形成知识产权共同经营的合作模式,提高和扩充联盟或协会的创新转化能力。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科技园区鼓励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专利集群示范区和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六)加快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促进专利产业化,进一步完善无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鼓励和支持合作银行积极为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开展风险补偿贷款,合作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容忍率最高可达5%,最大风险补偿比例达到所贷金额的80%;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补贴,最高给予30万元;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拥有的核心专利开展单个或组合投保专利执行险,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七)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协作执法机制,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护航”、“闪电”行动,加大对商贸流通、互联网等领域知识产权商品的监管力度,强化展会、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将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有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企业不得承担政府各类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八)优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有效防控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公益服务职能,提升维权效果。拓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覆盖面,构建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网络,开展专项维权援助服务,畅通双创人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绿色通道。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快速应对机制。(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

  (九)拓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充分发挥行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针对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鼓励引导创新主体通过自行调解、仲裁行政调处、诉讼等渠道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发挥无锡市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专家库的作用,开展专利侵权判定工作,发挥无锡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开展专利纠纷的调解工作。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无锡海关)

  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

  (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整体水平。开展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评选活动,培育出更多服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和企业高度认可的服务机构;鼓励单一及小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并或资源整合,引导从基础代理向价值评估、诉讼维权、分析评议和战略咨询等高端服务机构提升;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高端人才在无锡设立分支机构或创办(合作创办)服务机构,机构创办人或合伙人被列入无锡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平台服务建设。支持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无锡基地和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无锡)基地等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信息利用和数据库建设的绿色通道。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提升运营机构的运营和转化能力。加快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押贴息、保险服务等业务,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十二)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以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为重点,壮大以高水平管理人才和高素质实务人才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通过举办专题培训、高端学术论坛等方式,加大企业总裁和知识产权总监、知识产权工程师、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分析运营人才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实务人才的培养,建立政府、企业与服务机构、高校等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

  五、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十三)形成强化知识产权发展的鲜明导向。完善知识产权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重点考核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等方面内容,促进知识产权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要求,实现知识产权强市(县)区、知识产权强园区和知识产权强企目标。定期公开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情况,将知识产权重点指标纳入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完善强化知识产权发展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调整和优化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的培训和培养,提高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能力、执法能力和协调指导能力。根据重点岗位需要和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引进或招录高端人才进入知识产权管理、服务部门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营造强化知识产权发展的文化环境。创新知识产权文化载体,举办知识产权大讲堂、知识产权文化沙龙等公益性文化活动。探索建立城市标志性的“正版正货”知识产权街区,积极培育和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通过新媒体,采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利用重大活动宣传日、活动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认知度。积极开展中小学校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增强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完善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有效落实。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