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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加快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3 10:46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行政审批局、审改办、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商务局、规划局、民防局、气象局、公安消防支队联合制订的《关于加快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关于加快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工作方案

  市行政审批局、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民防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50 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一张网”建设成果为支撑,形成完善的项目辅导机制、联合审批系统、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全流程覆盖、全方位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体系,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50 个工作日内完成,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工作流程

  (一)提前介入。市各相关部门以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为对象,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准备,了解项目情况,提供项目服务指导,对相关审批环节进行预先审查,告知企业具体办理程序,引导企业提前做好同步报审相关事项的准备。

  (二)一窗受理。在市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全流程审批各类申请材料,分类发送至各审批处室,进行内部流转(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三)分类审批。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的原则,分类、同步审批。批文与证照实现共享互认。积极推进联合评估、联合审图,确保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报批工作5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3)。

  (四)统一发证。审批办结后的各类批文证照自动保存入库,并由综合窗口统一发放、送达企业。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将各类审批结果推送至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业务主管部门须将监管信息反馈至市行政审批局。

  三、主要措施

  (一)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备案类项目,项目单位只需在平台告知相关信息和上传承诺函,备案机关24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决定。不再审核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招标事项。(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和节能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采用网上备案管理方式。(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三)对于园区内的一般工业项目,在有完善规划前期指导下,可以不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统一整体规划的园区,对工业项目的绿地率、建筑密度可不作具体规定,园区统一平衡,便于企业进行符合生产要求的厂区布局。(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

  (四)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体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建部门监管;油库、气库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特殊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气象局)

  (五)全面实施并联审批,加快推动“五联一评”(五联: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踏勘、联合测试、联合验收,一评:“多评合一”),进一步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确保一般工业生产建设项目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责任部门: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

  (六)开展区域评估,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建设投资项目区域评估,试点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编制各类区域性专项评估、评审报告,评估报告5年内有效,由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降低企业投资成本。(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七)推行企业投资项目“预审代办制”,按照“风险可控、能容则容”的原则,对工业生产建设项目积极稳妥开展“容缺预审”。在各类开发区、镇(街道)普遍建立代办制度,为办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八)试行告知承诺制,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对于标准明确或可通过制定标准进行管理的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相关承诺书,审批部门即可以承诺书为依据办理相关许可事项。(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九)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项目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统一身份认证实现网上办事大厅单点登录,推进申请材料和证照电子化。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库,实现信息共享。(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50 个工作日内完成”是省、市“3550”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改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动作为,不断简化、优化流程,确保改革要求落地见效。各地区可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

  (二)强化责任落实。改革涉及各相关部门,要以大局为重,积极调整落实本部门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全省最优标准为目标,细化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要件材料,努力实现审批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标准化和制度化。

  (三)加强督查推进。“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50 个工作日内完成”是全省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将这一任务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市审改办要全程跟进督查,积极协调推进,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附件:1.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办理所需材料

  2.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备案类)

  3.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办理流程(核准类)

  附件下载1、2、3.doc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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