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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无锡市重大项目服务专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6-21 17:04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创新项目管理举措,构建项目服务合力,推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专员工作机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思路

  按照《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7〕15号)要求,秉着“科学化施策、精细化服务、制度化管理”原则,紧紧围绕年度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创新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服务项目,实施机关工作人员与重大项目“一对一”精准对接,加速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及早发挥重点项目对扩大有效投入、促进结构升级、稳定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服务范围

  1.纳入年度省、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重点项目;

  2.纳入国家和省“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重大项目;

  3.新招引落户的重大产业项目。

  三、工作要求

  凡列入市级重大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明确1名机关工作人员作为服务专员,其中区属项目的服务专员由所属地区确定,市属项目的服务专员由市级主管部门确定。纳入国家、省“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重大项目和新招引落户的重大产业项目视情报经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明确服务专员。服务专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原则上1年内不得随意更改。

  服务专员要甘当“店小二”, “零距离”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一要做到三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困难问题,第一时间对企业的诉求作出反应。二要做到三个“全程服务”,即:手续办理全程服务,申报资金全程服务,企业诉求全程服务。

  四、主要任务

  1.定期走访企业

  服务专员对服务的项目应做到每周至少1次电话联络,每月至少1次现场走访,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和企业诉求,能解决的第一时间予以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每月定期将存在问题和企业诉求提交各级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全程跟踪反馈工作。

  2.积极开展工作

  服务专员要主动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各级扶持资金申报等工作,鼓励有条件地区的服务专员为企业提供“代办”服务。要及时了解、全面梳理适用于服务对象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汇编提供给企业,指导企业用活、用好、用足政策。

  3.定期上报情况

  重大项目服务专员每月底前要通过重大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将项目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报送给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跟踪,将问题解决方案及时反馈给项目单位,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推进问题的落实解决。

  4.建立工作台帐

  服务专员每1次电话联络、现场走访、服务企业的情况均要建立台帐进行详细纪录。对重大项目创新发展、规模发展、高端发展和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发展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服务专员要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和上报。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体系

  建立 “市-市(县)区-街道(镇)”三级重大项目服务专员联动机制,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重大项目服务专员各项工作,牵头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地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配合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本地区重大项目服务专员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相关街道(镇)要根据市、市(县)区两级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服务专员的工作给予支持。

  2.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做好人员安排、协调服务和督查考核等工作,确保服务专员专职、专心、专注做好项目服务各项工作。要定期听取项目单位意见,及时对服务专员的具体工作方式进行指导和完善,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服务专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完善督查考核

  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服务专员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督查和考核结果纳入各地区、各部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考核体系。每年评选全市“年度十佳(二十佳)重大项目服务专员”。对于工作成绩突出、项目单位满意的服务专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给项目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专员将取消资格并通报批评,对所在单位和地区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考核酌情扣分。

  附件:无锡市2017年重大项目服务专员情况一览表.xlsx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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