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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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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3-00420 生成日期 2022-01-30 公开日期 2022-02-11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契合科技创新动向、贴合群众健康需求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实现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同并进,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优质资源均衡扩容

  (一)全周期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全面建成以市属中医医院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

  (二)全方位推进中医医院建设。推动无锡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特色突出、现代技术卓越、综合实力雄厚、服务品质优良的市级中医医疗中心,争创省级及以上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进江阴市中医院、宜兴市中医医院提档升级,加强梁溪、锡山、惠山、滨湖、新吴等区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带动区域内中医药服务水平同质化提升。加强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和结果应用。到2022年,80%以上的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三)全范围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供给。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将中医药融入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鼓励支持中医医师走家入户提供中医药服务。将基层中医医师纳入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重点对象,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规模,鼓励实行基层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0%。到2022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标准化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25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0%以上的市(县)区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全领域建设中医药服务阵地。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老年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和其它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均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医床位,配备相应中医药人员。支持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发展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和特色中医专科医院,鼓励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连锁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彰显传统医药独特优势

  (五)着力培育中医药临床优势。支持骨伤、心血管、皮肤、肿瘤、肛肠、脾胃病、肾病、内分泌、妇科、儿科、针灸、中医经典等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建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无锡中医药专科集群。支持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心病学、中医烧伤病学、中西医结合消化、中医皮肤病学等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打造市级及以上中医临床医学创新中心。深入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三级中医医院均设立中医经典病房。支持市中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提升中药研、制、煎、用综合服务能力。加强省、市中医专业质控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中医医疗质量。到2025年,全市建成省级及以上中医重点专科30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50个,省级及以上中医药重点学科6个、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0个,筛选30个中医优势病种,推广40项中医适宜技术。

  (六)着力创新中西医结合模式。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推动开展疑难危重等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的研究,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新模式。加大对公立中医医院在提升现代医学服务能力方面的投入。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到2022年,聚焦肿瘤、肾病、甲状腺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形成4—5个可推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七)着力提升中医治未病和康复服务能力。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药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治未病干预方案。加强市中医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建立中医治未病联盟,发布《无锡市民中医药健康保健手册》,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建立“医体融合”健康新模式。建立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支持建立市级中医康复中心和康复联盟,争创省级及以上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支持建设中医药医康结合机构。到2022年,100%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立符合国家标准的治未病科,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立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50%以上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

  (八)着力强化中医药应急能力。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机制,确保中医药全程深度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医疗救治。依托无锡市中医医院建设市级中医药疫情防控基地,加强中医药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建设,提升应急服务能力建设,100%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综合医院独立设置规范化发热门诊。发挥龙砂医学疫病防治特色作用,挖掘中医药经典方剂中的传染病预防、救治、康复药方,动态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病中医药预防方案》,实现中医药“早参与、早用药、早治愈”。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集聚,夯实事业传承发展基础

  (九)实施“龙砂医派人才计划”。坚持中西医并重,在“三名战略”“太湖人才计划”实施过程中加大中医药人才项目比重,适当放宽人才引进条件,积极引进培养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紧密结合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以提升中医药临床服务能力及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实施“龙砂医派人才”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深厚中医药经典基础和学术经验、阐扬龙砂医派优势特色、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并掌握现代科学方法的高水平中医药人才。到2025年,遴选培养中医药领军(高端)人才3—5名、中青年中医药拔尖人才20名、青年中医骨干人才50名、中药特色人才30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30名、西学中骨干人才30名,规范化培训青年科研人才30名、中医住院医师300名、“能中会西”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300名。

  (十)打造“师承教育”体系。建立“室—站—坊”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体系,利用数字化、影像化技术优化传承手段。鼓励各级中医医院与中医药高等院校、中医名院等建立紧密型教育培训合作关系。加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培训模式和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设立一批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等工作室,建立30个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60个基层传承工作站、10个老药工传统技艺工作坊。

  (十一)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高层次人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推动改革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按规定周期性开展各级名中医评选。支持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业绩特别突出的中医药优秀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

  四、推进龙砂医派传承发展,擦亮无锡中医金字招牌

  (十二)大力推进龙砂医学流派活态传承。制定出台龙砂医学流派传承创新发展规划,推进龙砂医学流派的保护和传承,发挥其在临床应用、科学研究、学术推广、人才培养、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将龙砂医学流派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地域性、综合性中医学术流派。支持依托无锡市中医医院建设市龙砂医学流派研究院,在经费保障、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广泛普及“五运六气”、经方等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阐扬龙砂医派优势特色,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和基层中医的理论及临床实践水平,惠及百姓健康。加强龙砂医学流派的挖掘、整理和理论、技术再创新,开展疫病预测预警、重大传染病及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研究。探索通过院校合作开展龙砂医学、龙砂非遗诊疗技艺、龙砂文化等相关研究。到2025年,完成《龙砂医学丛书》1—3辑的编辑和出版工作,推出龙砂医学10大名著、10大诊疗技艺和30—50个名方,支持申报省级及以上非遗项目。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10—15个龙砂医学推广工作站,培养30—50名传承人。

  (十三)大力加强中医药精髓常态挖掘研究。加大对无锡历代中医药名家学术经验和技艺专长的整理研究,推进现代阐释和实践创新,强化名医、名术、名方、名药的挖掘保护和中医特色制剂的研发应用。推动澄江学派、黄氏喉科流派、刘氏骨伤流派的传承发展,加强对丁氏痔科、朱氏诊法、周氏妇科、谢氏骨伤、中医肝胆病、汤氏肝病等地方特色专科专病学术经验的整理研究,重视致和堂膏滋药、梨膏糖等中医传统制剂方法的传承应用。制定市级中医药技术方法保护性传承目录,依托医疗机构开展传承推广工作。

  五、健全中医药科创体系,实现开放融合集成发展

  (十四)建立高水平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中医药参与太湖湾科创带等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符合中医药规律和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创新发展机制,打造多学科融合、多资源共享的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协同高效开放的科技创新体系。设立中医药科技发展专项,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和成果给予扶持。支持无锡市中医药研究所和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争创省级及以上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心)。推动中医药参与市转化医学中心建设,畅通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打造中医药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平台。

  (十五)推进“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依托全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及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数据资源,加强对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实现中医药服务信息数据有序合法开放共享。加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提高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等级。推进互联网中医医院的实质化运行,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依托信息化技术推进共享中药房建设,实现全流程信息化中医药诊疗服务。鼓励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开发应用,推进“智慧中医”建设。到2022年,三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基本达到5级及以上,二级中医医院基本达到4级及以上。

  六、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打造地方特色产业格局

  (十六)加快现代中药产业发展。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促进中药种植、生产、研发、物流、贸易等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以宜兴等地区为重点,科学规划中药材种植区域和规模,建设中药种植园区和中药产业基地。落实《无锡市现代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创新中药研发与产业化。扶持独家生产、拥有知识产权或者列入中药保护目录的品种。发挥中药配方颗粒的集成研发优势,推动中药国际化。支持中药代配代煎产业化发展,提升中药现代化服务水平。

  (十七)构建中药统筹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大以中药饮片为主、延伸上下游市场的抽检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中药饮片染色增重、掺杂使假和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落实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加强中药传统炮制工艺保护传承。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完善医疗机构中药使用管理,支持医疗机构研发、使用和推广中药制剂,简化市内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手续。

  (十八)形成中医药多方融合格局。发展“中医药+”新业态,促进中医药与保健、养老、旅游、食品等业态跨界融合,发展龙砂医学流派特色中医药产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技术成熟、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健康产业园区。支持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开发具有无锡中医药特色的旅游景区、线路及文创产品。联合江南大学制定以中药为原料的食品规范,探索中医药药食产品研发。

  七、弘扬中医药优秀文化,坚定中华文化自信支撑

  (十九)加大中医药遗产“大保护”力度。开展无锡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稳步推进中医药古籍、文物、老字号、名医故居等的保护利用工作,积极推动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保护、展示、传承和振兴。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支持中医药博物馆建设。

  (二十)实施中医药文化“大传播”行动。实施无锡市中医药文化传播“六个一”行动,推出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和浓厚底蕴的中医药典故和名家故事,创作一批面向不同受众的中医药文化作品,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营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开展一系列中医药文化教育特色活动,培养一支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队伍。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乡村、家庭、校园、企业等活动。推进无锡中医惠侨基地建设,进一步汇聚海外侨胞智慧和力量。积极推进中医药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有关国家交流合作,持续提升无锡中医药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八、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形成各方协同推进格局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无锡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推动中医药发展中的职责分工,共同推动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制定落实举措,探索将本文件实施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加大中医药发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共同发展中医药的浓厚氛围。依法强化各级政府中医药管理职能,完善市、县两级中医药管理机构,配齐配足人员力量,推进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二十二)强化政策扶持。完善体现中医药特色服务价值的中医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和医保支付政策。定期开展中医医疗服务调价评估,稳妥有序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支持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对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探索纳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探索实施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支付模式。对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按床日付费。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及时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制剂品种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支持无锡市中医医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借鉴国内先进医院管理模式,促进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二十三)强化投入保障。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进行预算单列,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定有利于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的补偿办法,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扩大中医医疗、科研、教育等机构建设用地的供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推动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来源: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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